关于开展2016—201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发布时间:2018-05-16浏览次数:4797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展2016-201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现将我院党内评优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

(一)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学校评选名额分配要求,我院党委最终推荐到学校的教工优秀党员3名,学生优秀党员3名(1名本科生、2名研究生)。

备注:根据学校评选通知要求,学生优秀党员按正式党员10%比例评选,其中2%(我院3名)推荐到学校评选表彰,另外8%由学院党委表彰。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全校范围内共计拟评选10名(其中“优秀双带头”教师党支部书记4名、其他担任两年以上的各级党组织的委员和党委职能部门的党务干部6名)。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全校范围共计拟评选8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全校范围内二级单位党组织3个,党支部5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参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根据学校分配名额,各支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评选工作。

(一)5月20日前,以支部为单位向学院党委报送本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人员情况,并将推荐结果填写附件2表格报送学院党委。

(二)521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各支部推荐情况,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到学校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522日推荐名单公示无异后,上报学校。

(三)6118日,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最终审定确定的人选,由所在支部及党员整理事迹材料。

(四)七一前夕,学校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评选表彰工作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二)各党支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严格落实。要按照评选的条件和分配名额及时间安排,认真组织评选推荐,确保评选推荐的提名对象既充分体现先进性,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各党支部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发出团结奋斗好声音,营造干事创业好氛围,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提升“六个力”,把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同贯彻落实学校三届四次党代会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同谋划实施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同推进“双升”工程、“6265”工程、决战决胜2020结合起来,同加快推进特色鲜明高水平财经大学的建设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团结奋斗的过程。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docx


附件2: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doc

  

                                       

                                     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党委

                                     201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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